新建综合性铝加工项目的“准入条件”
截至2006年底,中国共有铝轧厂约350家,其中铝箔厂约130家。国內板带产能410万吨/年,产量285万吨;国內铸锭热轧板带式生产线产能与连续铸轧产能之比为1 : 1.12。2006年铝箔年产能125万吨/年,产量75万吨;铝箔净出口12万吨。故在接下来新建综合性铝加工厂不但要做大的项目,而且还得兼顾新建一些规模适宜又专又精的中小项目。
2007年10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铝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综合利用资源,保证职工安全,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规范铝行业的投资行为,制止盲目投资,以及促进节能減排目标的实现,公布了所别的《铝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为《准入条件》。
这种完全以“量”(年生产能力)作为准入条件都得有商榷余地,有些可以“量”作为标准,有些则不能以大量作为标准。故还得把《准入条件》不断完善,细化与补充。例如:新建铝加工项目产品结构必须以板、卷、箔为主,多品种综合铝加工项目生产能力必须达到10万吨/年以上,不一定确切。而单一品种铝加工项目生产能力必须达到板卷材5万吨/年,箔材3万吨/年,不一定切合实际情况。不同产品有不同市场需求,建那么大规模有必要吗?
- 轧制板卷通常有两种生产方式:铸定热轧或双辊式连续铸扎。用前者的新建项目生产能力以10万吨/年作为准入条件是完全正确,而后者的新建项目生产能力应以5万吨/年较为妥当。90%以上的铝箔可以用铸轧坯料生产,政策应引导冷轧卷坯料以铸轧的为主,应鼓勃多建双辊式连续铸轧项目
- 抛光镜面铝板卷项目的生产能力不宜超过5万吨/年,否则,到那里去找市场?
- 装饰用的复合铝板卷项目也不宜过大,生产能上限以3万吨/年较为稳妥
- 生产能力达列3万吨/年的综合性铝箔企业就算中型的,并达到了一定的规模,如果单一铝箔厂的规模都要在3万吨/年以上值得深恩。譬喻,0.005mm的电力电容箔用1200mm轧机轧制最适合,也应由专业化厂生产,2006年全球的总消费量还不到2万吨,中国现在有的两个企业能批量生产,若有第三个企业欲建一条新生产线生产这种超薄铝箔,必须达到3万吨/年生产能力的《准入条件》并不合适。
中国是一个铝箔生产大国,又已是一个铝箔初级强国,既需要若干家象厦顺铝箔有限公司这样的大型铝加工厂,更需要一批如大亚集团丹阳铝箔厂那样的高效率中小铝箔厂。中国的铝加工业正在经历着西方国家在上世纪已经走过的发展阶段,正在经历着由数量上发展到一定阶段转而以改进质量为目标的发展阶段。
